
2026年6月8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长李娟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3777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11506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158%。公司在任董事15人全部列席,董事会秘书张锋先生出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相关人员亦列席会议,监票人由股东代表和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相关的议案,具体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审议结果
A股同意票数
A股同意比例(%)
A股反对票数
A股反对比例(%)
A股弃权票数
A股弃权比例(%)
1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通过
2.01
换股吸收合并各方
通过
2.02
换股吸收合并方式
通过
2.03
换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通过
2.04
换股对象及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
通过
2.05
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通过
2.06
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通过
2.07
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通过
2.08
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
通过
2.09
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通过
2.10
被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通过
2.11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通过
2.12
资产交割
通过
2.13
员工安置
通过
2.14
过渡期安排
通过
2.15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通过
2.16
决议有效期
通过
3
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4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通过
5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通过
6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
7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通过
8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通过
9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通过
1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通过
11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通过
12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通过
13
关于确认《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估值报告》的议案
通过
14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通过
15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通过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否决议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林雅娜、曹江玮对会议进行见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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